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的相关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708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澳门路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校简介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规划占地2065亩,总建筑面积58.4万平方米;一期占地1218亩,建筑面积28.3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8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建设标准化考场、数字化教室160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26个,仪器设备总价值9000余万元。建设高档学生公寓、餐厅、体育场馆,确保学生学习、生活舒适方便。投资7000万元建设智慧校园,实现校园5G和千兆无线网络全覆盖。
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2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2人;占比31.7%;博士、硕士学位178人,占比78.4%;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120人,50%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企业从业经历。同时,聘任国家千、万人计划高端人才、专家教授100多人担任学院兼职教授。
学院设有6个二级学院,规划建设49个专业。2020年面向全国首批招生1500人,涵盖2020年拟开设现代农业技术、动物医学、环境工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等12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保障
第十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筹建组组长任组长,各位副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考务组、招生组、宣传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收费组、疫情防控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督组等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由原则性强、政策性高、敢于担当的人员组成,学院统一对各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和政策宣传。凡属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制定《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方案》、《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和《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上考试(测试)安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二条 实施“阳光高考工程”,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实行招考分离,参加招生考务工作的人员和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不得交叉使用。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考试录取工作。建立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各环节,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试一律在网上进行。学院严格按照《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上考试(测试)安全工作方案》组织考试工作,做到设施设备与技术人员“双保险”。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750人。单独招生550人(面向退役军人招生150人,面向其他类别考生招生400人),综合评价考试招生200人。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分配见附表。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七条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于2020年5月11日至14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参加高考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