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普陀公证处介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涉及特殊儿童保护的离婚纠纷。普陀公证处在此次公证办理过程中为方便当事人,应人民法院邀请指派公证员出庭履行职责,跨前一步提供司法辅助服务。
该离婚案件中,原被告一致同意离婚,但由于今年3岁的子女彤彤身患罕见的遗传代谢疾病,家人就治疗方案产生分歧。如果原被告离婚,彤彤很可能因此而陷入生存困境。普陀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创新地引入儿童权益代表人参加诉讼。
为让彤彤的后续医疗康复有足够的经济保障,儿童权益代表人建议,原告在财产方面的让步可转换为资金,即由被告出资10万元设立彤彤的专项保障金,专门用于彤彤的治疗、护理及日常生活。
关于专项保障金的保存账户,该案件的儿童权益代表提出可发挥公证处在财产保管方面的优势,作为上述专项资金的保管人。经人民法院的批准,普陀公证处公证员应邀出席庭审并当庭向合议庭及原、被告介绍了关于公证保管财产的情况,原、被告一致同意向公证处申请保管上述专项保障基金。
经原、被告当庭申请,法庭双方将双方的公证申请记录在案。庭审后,普陀公证处在人民法院受理了原、被告为子女设立专项保障金的保管协议公证及资金保管的申请,办理了相关手续。最终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该案件是普陀公证处和普陀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中的又一次有益探索,也是首次将公证机构的公证员引入家事纠纷庭审过程并当庭受理公证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