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意见》与以往不同,不仅强调学校的责任和作用,而且更关注于产教融合的“深化”,强调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以及政府、学院、企业多方有效对接
法治周末记者 宋媛媛
“产业和教育是一对天然的合作者”,但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
北京师范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赵志群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我们比以往更需要应用型人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2017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梳理发现,从2014年,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2015年国务院又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深化产教融合,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倡导产教融合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形势有关。此次《意见》与以往不同,不仅强调学校的责任和作用,而且更关注于产教融合的“深化”,强调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以及政府、学院、企业多方有效对接。专家还指出:为了实现产教融合,部分院校还需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和方向,进一步改革教育体制和机制。
搭建“四位一体”架构
“倡导产教融合与我们的发展阶段有关系。”北京师范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赵志群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按照熊彼得的理论,经济分为“增长”和“发展”两种情况。增长是通过投入增加规模,而发展则是一种革命性的变化,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
他认为,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已经开始由以往扩大规模的增长方式向创新发展过度。在此期间,对人才的需要更加急切,尤其是有能力将所学专业知识、技能转化到实际中的应用型人才。而教育和人才也面临新形势下的新挑战,变革势在必行。
《意见》指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现代化建设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但与此同时,受到体制机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的龃龉也愈加突出,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产业的需求,“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郭建如表示:为了破解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的不匹配,《意见》与以往国家层面关于人才培养方式改革、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引导地方本科院校转型的只强调学校的责任和作用不同,《意见》将关注焦点落在了产教融合“深化”上,更关注于产教融合协同体系的构建与合作机制的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意见》的亮点之一在于
搭建“四位一体”架构,强调发挥政府统筹规划、企业重要主体、人才培养改革主线、社会组织等供需对接作用。
“这意味着,为实现产教融合,此次《意见》明确了政府、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等需要做什么,应该如何去做,如何实现有效对接。而不仅仅是将眼光盯在院校上。”赵志群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教育部非常想得到产业、企业方面的大力支持。例如在职业教育工作方面,2010年成立了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行业、企业产教融合的参与度。
产教融合要求企业唱主角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各地实践产教融合、企业办学的报道频现报端。
据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网站,2014年12月,教育部与中兴通讯(000063,股吧)合作启动了“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据该网站介绍,此项目是高校转型发展背景下的第一个产教“深度融合”项目。
据中国高校之窗、中国教育在线等媒体报道,2016年10月10日,西安思源学院入驻由沣东新城及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协同创新港电子商务产教融合教育基地”。
虽然不少企业也有办学的愿望,也有一些成功案例,但实践中大部分企业还是显得动力不足、积极性并不高,有的产教融合项目止于形式。
郭建如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我国每年的毕业生数量多,就业面临很大压力。在这种状况下,一些企业认为,即便自己不参与培养人才,照样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不愁没人可用。还有的企业对参与培养人才有一些顾虑,与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不但会带来企业运营成本的增加,也难保证学生毕业后留在企业工作。另外,培养人才、校企合作目前也并非企业的法定责任。
对于企业对产教融合、企业办学积极性不高现状的认识,赵志群也有同感。他认为,和我们的发展阶段有关系,我们的很多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具有生存紧迫感,总在延续传统的单纯扩大投资,增加规模的增长方式。
对此,《意见》提出了一些激励政策。强调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把发挥行业、企业作用作为产教融合的核心。鼓励企业参与办学,提出企业办学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提出税收减免与融资支持等政策。
尤其是《意见》第十一条,特别明确提出要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接受实习实训,履行社会责任。结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职业学校”。
郭建如指出,骨干企业,特别是国企、央企是国民经济和产业的中坚力量,也有能力为高校学生提供有质量的实习实训。《意见》提出让这些企业起到带头作用,履行社会责任,是政策的又一亮点。
但具体落实的时候,如何考察这些企业是否发挥了引领作用?国资委是否能将产教融合、合作办学等作为企业工作的评价指标?标准又如何?这些问题,在未来落实的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细化。
除此之外,《意见》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中还提出税收减免与融资支持等政策。那么减税究竟减免到什么程度?能否有效带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积极性?同样都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定可操作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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