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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车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1
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车维修保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车维修保养项目。
1.2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1.3招标范围: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3台消防车维修保养。
1.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维保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一次集中全面的深度维修保养。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
2.3可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4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二路财富中心D座七楼782)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如在报名阶段、招投标阶段发现招标部门及招标代理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313-2106472、2106421。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二楼会议室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同步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钻石北路 地 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 系 人: 杨立平 联 系 人: 杨海涛
电 话: 0313-2106448 电 话: 0311-87283048、13292857113